
一袋经过简单复热的料理包,一份中央厨房配送的餐食,两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?消费者在餐桌上难以分辨,但即将出台的国家标准将它们划清了界限。
一盘从后厨端出的菜肴,可能经历了完全不同的“前世今生”。同样装在包装袋里、需要在厨房进行处理的食材,在即将出台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》(征求意见稿)中,却有截然不同的身份认定。
最近,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多部门起草的这份标准草案引发广泛关注。最引人注目的是,这份草案明确将四类食品排除在预制菜范围之外,首次在国家层面为预制菜“正名”。
01 标准落地
预制菜终于要有国标了,这一消息在2026年初引发餐饮行业震动。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起草的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》及《预制菜术语和分类》草案,即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预制菜产业近年来发展迅猛,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“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”。然而,定义不清、标准不一的问题长期存在,截至2023年,我国现行预制菜相关标准就有161项之多。
展开剩余79%这些标准包括地方标准8项、团体标准90项、企业标准37项,但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。
新国标的出台意味着行业即将告别“各说各话”的混乱局面。消费者和商家关于“什么是预制菜”的长期争议有望得到解决。
02 划清边界
新国标最引人关注的一点,是明确了哪些食品不属于预制菜。根据草案规定,有四类食品被明确排除在预制菜范围之外:主食类食品、净菜类食品、即食类食品和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。
预制菜被定义为“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,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,不添加防腐剂,经工业化预加工制成,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,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”。
这一定义强调了预制菜的三个核心特征:菜肴属性、工业化预加工和需要加热或熟制后食用。
主食类食品被排除在外,因为预制菜应具有菜肴的特征,而“主食”有独立品类属性。如速冻面米食品、方便食品、盒饭、馒头、面包等都不属于预制菜。
03 中央厨房
连锁餐饮企业普遍应用的中央厨房模式制作的菜肴,也不纳入预制菜范围。
“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,不纳入预制菜范围”。这与大众普遍认知中“带包装、经过预加工的食品就是预制菜”的概念存在差异。
为什么这样规定?因为中央厨房本质上被视为餐饮企业的内部供应链环节。相当于门店的扩展厨房,为自家门店配餐,并不作为独立商品在市场上流通。
连锁餐饮企业的中央厨房产品,需遵循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实施管理,如执行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》等标准。
业内专家举了个例子:如果餐厅使用袋装烤鱼,但需要重新加料汁、加配菜、重新烹制,就不能认定为预制菜。但如果仅仅是料包加水简单烹调,则会被认为是预制菜。
04 消费知情权
“不怕预制菜,就怕不告知”——这是许多消费者的心声。新国标的一大亮点是强化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保障。
草案要求餐饮环节推广菜品加工制作方式自主明示,预制菜标签中应标示营养标签,在产品名称中标示“预制菜”或“预制菜肴”,并标示相关原料及配料信息、产品贮运、食用方式等信息。
知情权是消费者的核心权利,是实现其他权利的基础。消费者知情权受阻,是预制菜引发争议的关键。
一些餐饮企业已经开始尝试预制菜明示。例如某品牌将菜肴分为“餐厅现做”“半预制”“复热预制”三类,一些连锁餐饮的点单小程序上也已出现“新鲜肉类、蔬菜制作”或“央厨制作”等标识。
05 安全保障
预制菜不得添加防腐剂,这是国标草案的另一重要规定。
规定源于消费者在菜肴烹制过程中一般不添加防腐剂的习惯。预制菜通过冷冻、冷藏等贮存条件和杀菌后处理工艺,技术上也没有使用防腐剂的必要性。
国标草案还严格控制了食品添加剂使用,要求“非必要不添加”,并尽可能减少使用的品种和使用量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。
对于消费者关心的保质期问题,草案特别规定预制菜保质期最长不应超过12个月。这一规定是基于对200多家企业、超千款产品的调查分析,兼顾了公众期待和产业实际。
从曾经“谈预制菜色变”,到如今消费者逐渐理解“预制菜不等于科技狠活”,这场认知转变的背后是国家标准带来的清晰界定。
国标草案将净菜、主食、即食食品和中央厨房菜肴排除在预制菜之外,实际上为不同类型的食品生产划清了赛道。
在餐饮门店,消费者将能清楚分辨哪些是工厂生产的预包装预制菜,哪些是中央厨房配送的餐食。
一盘标着“预制菜”的糖醋里脊和一份来自中央厨房的烤鱼专业配资网站,虽然都经过预处理,但遵循的标准和监管路径已经泾渭分明。 预制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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